GPLV2和GPLV3是GNU公共许可证(GPL)的版本,GPL是免费软件的著名许可证。自由软件基金会(FSF)也很喜欢GPL。两种许可证的主要作者是Richard Stallman。

GPL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出于任何目的和任何用户需求的软件的免费可用性和使用。任何使用免费软件的用户都可以更改该软件并与朋友和同事共享。

它是最重要且使用最广泛的开源许可证,其中大约60%的开源软件都使用该许可证,例如Linux和Busybox。它有一个称为“ copyleft”的子句,该子句强制所有创建和分发修改版本的用户都必须遵守GPL的修订,并披露修改版本的来源。 Copyleft确保修改后的版本在GPL之下,并公开其源代码。

GPL是所有后续GPL版本(GPLV2和GPLV3)的模板。

GPLV2是GPLV3的前身,它使GPLV3成为最新版本。 GPLV2于1991年推出,而GPLV3于2007年推出。

由于GPLV2是GPLV3的较旧版本,因此许可证之间存在差异。 GPLV2具有GPLV3没有的库排除项。

两种版本之间也存在显着差异:新的GPLV3的长度是GPLV2的两倍,并且涉及以前版本中的改进和澄清的主题。这些措施包括专利赔偿,内部化和许可侵权的补救措施。

GPLV3代码的另一个特征是它试图在专利许可方面提供更多的清晰度。它试图弄清分配和衍生工作的含义,撤销立即终止许可条款以支持许可机会,以及允许用户从一组固定的替代术语中进行选择以修改标准GPLV3的附加条款。

与GPLV2相比,GPLV3与更多许可证的兼容性更高。新许可证允许用户与许可证本身中没有其他要求的代码进行组合。

在许可违规者方面,GPLV3为首次许可违规者提供了额外的固化时间。

总而言之,GPLV2和GPLV3不兼容。最新的许可证具有某些要求,例如前者中不存在的安装信息。将两个许可证中的代码组合在一起将违反GPLV2的第6节。

总结

  1. GPLV2和GPLV3都是根据GPL发行的许可证。 GPLV2是1991年发布的前一个许可证,而最新的GPLV3是2007年发布的。
  2. GPLV3比GPLV2更长,因为它几乎试图涵盖与前一个许可证相同的问题。
  3. GPLV3在专利许可方面更为清晰,主要是在许可的措辞上,因为它不能被解释为“太宽泛”。它也不同于GPLV2,也适用于专利保护。
  4. GPLV2存在GPLV3试图修复的漏洞。漏洞获得了术语Tivoization,该术语源自数字录像机,该录像机捕获电视节目并将数据保存到内部硬盘驱动器中,以备将来查看。
  5. GPLV2的许可证中增加了一个新部分,称为“保护用户的合法权利不受反规避法”。本部分的目的是防止将GPVL3包含在用于执行《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CMA)的技术或产品中。
  6. 与以前的许可证相比,GPLV3代码与更多许可证更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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